欢迎访问培黎职业学院官方网站!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告通知 > 正文
公告通知
任前公示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07-19

现将学院党委研究拟提拔使用的陈海瑜等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。如发现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,可通过电话、来信、面谈等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受理,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。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,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。


一、公示对象简要情况(按姓名笔画排序)

1.jpg

陈海瑜,女,汉族,甘肃山丹人,1982年10月出生,2002年8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为培黎职业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副科级干部,拟任培黎职业学院处室正职(试用期一年)。

何如春.jpeg

何如春,男,汉族,甘肃山丹人,1983年2月出生,2008年2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为培黎职业学院总务处干部,拟任培黎职业学院处室副职(试用期一年)。

张真博.jpg

张真博,男,汉族,甘肃山丹人,1992年6月出生,2016年8月参加工作,中共预备党员,大学学历,工学学士,现为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干部,拟任培黎职业学院处室副职(试用期一年)。

赵锋.jpg

赵  锋,男,汉族,甘肃山丹人,1984年2月出生,2009年9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农业推广硕士,现为培黎职业学院办公室干部,拟任培黎职业学院处室副职(试用期一年)。

樊钦.jpg

樊  钦,男,汉族,甘肃山丹人,1971年4月出生,1989年8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为培黎职业学院办公室干部,拟任培黎职业学院处室副职(试用期一年)。


二、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

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,共5个工作日。

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:8:30—12:00,下午:14:30—18:00。

三、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

受理部门:学校办公室

电话举报:13014116800  0936-2721144     

短信举报:13993660586

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:0936—12380   

通讯地址:培黎职业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3楼(西)学校办公室

邮政编码:734100


中共培黎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21年7月19日



培黎职业学院 2021-07-19

版权所有:培黎职业学院    陇ICP备20002256号

请升级浏览器版本

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。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。